導賞團及展覽參觀
導賞團及展覽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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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守則
- 文學館僅接待已預約的參觀人士入場。
- 參觀人士須出示確認電郵中附上的入場票方可進入文學館參觀。參觀人士於入場時或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
- 參觀人士或團體須於10分鐘前到達文學館地下集合處集合,參觀時間及導賞服務將準時開始,逾時不候,不會因個別參觀人士遲到而更改。若逾時 10分鐘,本館有權取消導賞服務。
- 參觀人士若遲到10分鐘以上,將不獲准許入場參觀。如欲參觀,需要透過線上預約系統重新預約其他場次。
- 我們歡迎各年齡層的參觀人士。請照顧同行的年幼兒童或長者,十二歲以下參觀人士需時刻由成年人陪同和看顧。
- 請勿攜帶大型行李以及任何可能會對其他人士造成煩擾或不便的物品進場。文學館職員有權要求入場人士把隨身物品存放於置物櫃。(置物櫃尺寸:32(闊)x 31(高)x 42(深)厘米)
- 為確保展品安全並顧及其他參觀人士,請勿使用閃光燈、其他發光裝置、自拍器材或腳架。
- 館內嚴禁錄音、錄影或拍攝影片。
- 未經館方書面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複製館內的任何展品。訪客可於館內拍照作個人留念,但此等照片不得用於發佈、販售、散播或商業用途。
- 請勿塗污或損毀文學館內的展品、裝置、牆壁或設施。
- 除非本館特別允許,否則請勿觸摸、移動、倚靠任何展品。參觀人士應與所有展品、展櫃、平台和底座保持安全距離。
- 請勿在文學館內飲食,以保持地方整潔。
- 館內嚴禁吸煙或使用電子煙。
- 在館內請勿喧嘩,請將手提電話或其他響鬧裝置調校至靜音模式。請勿使用手提電話通話、傳送或收聽語音訊息、播放影音內容,或使用任何使手提電話發聲的功能及程式。
- 基於安全理由,館內設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 有關香港都會大學公共開放空間,請參閱校園設施管理處相關網頁。